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2024-03-13  点击:

各教学系(院):

为掌握学生心理状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院学工部将于近期集中开展全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13日至3月20日

二、摸底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亲友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2.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3.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者。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者。

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者。

9.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因学习困难、考研失败或就业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1.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12.因生活适应、自我适应等问题产生的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3.毕业班预计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14.家庭功能不良者。如单亲家庭(包括离异家庭、丧亲家庭、非婚生子女家庭等)、重组家庭、无双亲家庭(包括领养、长期寄养、孤儿等)。

15.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16.迷恋上网或形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17.因其它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在排查、干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他们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关注和干预的对象。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

1、各教学系(院)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各教学系(院)要落实、落细排查工作,对所有学生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摸排,摸排人员仅限于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在摸排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的原则,对于所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安排我院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约谈辅导,疏导和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2)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严重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由辅导员上报系(院)书记、院学工部以及分管院领导,及时转介至厦门市仙岳医院。

3、各教学系(院)将排查中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已采取的帮扶干预措施以及进一步跟进的措施填入《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如某学生是以往排查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对象,需在上表中详细填写该学生自发现之日至今的变化情况。各教学系(院)将需要重点关注和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统一汇总后,填写《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上述材料请各系(院)心理联络员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加盖系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院学工部。

4、3月21日至4月15日,学工部对上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学生,邀请心理咨询师和专家对心理问题学生的严重程度和心理状况进行诊断和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五、注意事项

1、工作中注意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2、对于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24小时要有专人陪伴,确保安全。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院学工部联系。

联系人:周政,联系电话:6181996,邮箱:670897225@qq.com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2:《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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