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院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二、评定项目:1、专业奖学金;2、学习进步奖;3、单项奖学金。
三、评定依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综[2023]8号)。
四、评定程序:
1.3月18日前,如有调整系(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请于3月18日将评审小组调整文件及负责老师姓名报送学工部(无调整的不用重复报)。
2.3月18日前,辅导员须完成:组织学生申报,审核获奖资格和条件;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汇总所辖专业学生的附件1审核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学生申报表(申请单项奖的学生,还须附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填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清单(辅导员)》附件3,连同附件1、2、5报送系(院)评审小组。【除附件5学生各类奖学金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纸质版外,其他附件1、2、3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电子档】。
3.3月28日前,系(院)评审小组须完成:系(院)复核、奖学金评定情况提交评审小组审议、奖学金获奖名单最终审定(含单项奖复核)、公示、填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清单(教学系院)》。专业奖、进步奖与单项奖分开公示。相关材料及会议记录均须系内存档备查。
公示要求:
(1)统一excel文档,格式如下(也可详见附件4):
**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获奖名单公示 |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其中一等奖?人,二等奖?人,三等奖?人,学习进步奖?人,单项奖?人。具体名单如下: |
一等奖( ?人) |
国贸19级: |
陈1** |
邬2** |
曾3** |
洪4** |
罗5** |
潘6** |
|
周** |
陈** |
柯** |
|
|
|
金融19级: |
张** |
游** |
赵** |
卢** |
许** |
石** |
二等奖( ?人) |
国贸19级: |
陈** |
邬** |
曾** |
洪** |
罗** |
潘** |
三等奖(?人) |
国贸19级: |
陈** |
邬** |
曾** |
洪** |
罗** |
潘** |
学习进步奖(?人) |
国贸19级: |
陈** |
邬** |
曾** |
洪** |
罗** |
潘**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3年?月?日—?月?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直接向??系(院)反映,特此公示。(反映电话:618……陈老师;618……张老师) |
|
|
|
|
|
系(院)名称(公章) |
|
|
|
|
|
时间 |
|
|
|
|
|
|
|
**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单项奖拟获奖名单公示 |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单项奖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精神文明奖?人、特色风采奖?人。具体名单如下: |
精神文明奖(?人) |
学生姓名 |
专业班级 |
获奖项目 |
获奖等级 |
竞赛时间 |
主办单位 |
获奖团体参赛人数 |
|
|
|
|
|
|
|
特色风采奖(?人) |
学生姓名 |
专业班级 |
获奖项目 |
获奖等级 |
竞赛时间 |
主办单位 |
获奖团体参赛人数 |
陈** |
会计1910 |
|
|
|
|
1 |
李** |
会计1911 |
福建省**舞蹈大赛 |
团体一等奖 |
2023.5.29 |
福建省教育厅 |
3 |
张** |
会计1911 |
王** |
会计1912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3年?月?日—?月?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直接向??系(院)反映,特此公示。(反映电话:618……陈老师;618……张老师) |
|
|
|
|
|
系(院)名称(公章) |
|
|
|
|
|
时间 |
|
|
|
|
|
|
|
(2)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教学系(院)在系(院)网站公示;同时在公示材料上须明确公示起止日期。
(3)公示期间有获奖名单调整的,须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时长同样为 5 个工作日。
(4)公示材料上传部门网页时,统一要求设置具体的“下线时间”,确保公示结束后材料及时从网页上撤回至后台存档。同时,网页版公示材料打印出来,签署“经公示,无异议”,由经办人、系(院)书记签字加盖系(院)公章后报送学工部。
4.3月29日前,系(院)评审小组须完成:公示结束后,各系(院)将评定结果报送学工部。【含①附件1审核表电子版②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含单项奖)③附件3《工作清单》纸质版(辅导员、教学系院都要)④附件4公示电子版+纸质版(含单项奖)⑤附件5-3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及其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纸质材料均须系(院)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院)公章(单项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系章)。
5.系(院)上报材料后,学工部负责单项奖审定、公示;发文公布奖学金及单项奖获奖名单;发放奖金与证书等。
6.4月20日前,各系(院)将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的申报表签署系意见、加盖系章后,转相关辅导员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单项奖申报表经学工部签章后,各系(院)相关辅导员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各等级获奖人数要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
2.加权平均成绩须达70分(不能四舍五入),且名次在本专业50%以内(不能四舍五入);早操出勤90%,宿舍内务成绩70分(不能四舍五入);学习进步奖名次进步幅度50%(不能四舍五入)。
3.详细规定请严格执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申报信息审核表
附件2:学生奖学金汇总表(三个工作表,封面+正页1+正页2)
附件3:奖学金评选工作清单(两个工作表,辅导员+系院)
附件4:奖学金公示模板(两个工作表,专业奖进步奖+单项奖)
附件5-1、2、3:学生奖学金申报表(三个工作表,专业奖+进步奖+单项奖)
附件6: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年5月修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