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12-19  点击:

各教学系(院):  

寒假将至,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返乡,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学院拟向部分困难学生发放返乡路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2020学年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补助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4.非厦门生源,寒假期间确定返乡过年,往返路费较高,在返乡路费支出中存在困难的,老少边穷地区优先考虑。

三、补助标准

1.福建省内按照300/人予以补助;

2.广东、江西、浙江、上海按照400/人予以补助;

3.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苏按照500/人予以补助;

4.其他地区按照600/人予以补助。

四、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当学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处于处分考察期的。

2.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的。

3.学生家中发生的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学业的。

4.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的。

5.有高消费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物品的。

五、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项补助申请表》(附件1),如实说明情况,向所在教学系(院)提出申请。

2.教学系(院)审核。辅导员和教学系(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相关材料提交学工部。教学系(院)要结合学生具体路费支出情况,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量化测评情况进行推荐,所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教学系(院)困难生人数的10%

3.学工部复核。学工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款项发放。相关补助金由财务部统一转入学生个人账户。

六、具体要求

1.教学系(院)做好摸底调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行程安排及返乡票务预订情况,确保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确属困难。

2.请教学系(院)于1231日前,以教学系(院)为单位,将《申请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返乡路费补贴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2,书面和电子档)送交学工部郭进文处。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项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返乡路费补贴申报信息一览表.xlsx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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