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2019-03-27  点击:

各教学院系: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启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9〕2号),现就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象范围

1.福建省生源,尚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2019年7月打算首次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属于福建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兜底对象学生,以及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原则上要全部提交贷款预申请。

2.非福建省生源学生以及原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贷款预申请,无需关注本通知。

二、申请要求:即日起至4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并登录 “福建助学APP”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进行预申请。

三、其它说明: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时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完成预申请将方便学生7月份办理正式贷款手续,正式贷款仍需通过银行后台进行(正式申贷操作说明见附件)。预申请非正式申请,如学生2019年7月未向贷款银行提交正式申请,预申请将失效。

3.学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可自愿选择贷款经办银行。贷款预申请提交后,学生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各教学院系、辅导员应及时登录“福建助学APP”管理后台,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4.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部郭老师,电话:618390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9年3月27日

附件:正式申贷操作说明(一般在7月份暑假进行,未正式申贷的,贷款预申请无效)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除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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