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填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11-08  点击:

各教学院系: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2018-2019学年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般困难档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特别困难4000元/年/人,一般困难2500元/年/人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请各教学院系根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组织相关学生按规范要求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辅导员审核学生填写情况,特别是“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必须与困难生认定等级一致。

3.各教学院系召开评审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于11月13日前将《申请表》交学工部郭进文处。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认定情况进行复核,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将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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