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1-201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2-06-05  点击:

各系:

根据闽委教宣[2012]25号《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高校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附件1)以及校学生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按照学生处名额分配,我院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2(全校推荐评选23名),“优秀学生干部”1(全校推荐评选11名),“先进班集体”未分配具体名额(全校推荐评选6个)。各系对照省级评优条件,最多可推荐先进个人1-2名,“先进班集体”1个。

三、评选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按照闽委教宣[2012] 25号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

四、评选要求

1、各系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由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须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各系应召开本系全体辅导员会议,对推荐的候选人或集体进行讨论、筛选,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3)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4)。在“何时获过何种奖励”一栏有选择性地填写校级以上的荣誉,主要事迹一栏控制在800字以内,同时填写《省级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6)。

4、推荐为省级学生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级要填写《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5)。在“何时获过何种奖励”一栏中要详细填写该班在校期间所获校级以上奖项,主要事迹一栏中控制在1000字以内;并附以下材料:①该班班级先进事迹综述材料;②该班级学生文明宿舍创建综述等材料。

5、以上主要事迹等材料均由组织以第三人称撰写,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包括表格大小、字体、字号、行距等)。上报的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单面打印。所有上报材料(书面及电子档)务必于68上午9:00前送学工部郭进文老师处。逾期或材料上报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闽委教[2012]25号文件

附件22011-201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附件3:《2011-2012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4:《2011-2012学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5:《2011-2012学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6:省级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汇总表

2011-2012学年省级评优附件.rar

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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