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处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2012学年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09、10、11级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比条件:
1、能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生活俭朴,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基础牢固,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三名(学生干部可放宽至班级前五名)。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遵守公共生活准则。
三、奖学金标准:
获奖标准为1000元/人。
四、《奖学金审批表》(请各系于9月3日—5日到学工部1004室领取)一律用钢笔填写,一式二份,要求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端正,“主要事迹”经组织审定后,由学生本人以第一人称填写,字数在150字以上;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不按要求填写表格或材料不充实者、不贴照片或贴旧照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不再填补人选。
五、各系推荐名额如下: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经济系
|
5
|
机械工程系
|
2
|
管理系
|
5
|
人文科学系
|
2
|
信息工程系
|
3
|
|
|
体育艺术系
|
1
|
商船系
|
2
|
|
|
六、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评选,经系初评后,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9月7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工部陈华云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