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1—2012学年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
2012-09-03  点击:

各系:

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处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2012学年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091011级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比条件:

1、能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生活俭朴,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基础牢固,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三名(学生干部可放宽至班级前五名)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遵守公共生活准则。

三、奖学金标准:

获奖标准为1000/人。

四、《奖学金审批表》(请各系于93日—5日到学工部1004室领取)一律用钢笔填写,一式二份,要求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端正,“主要事迹”经组织审定后,由学生本人以第一人称填写,字数在150字以上;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不按要求填写表格或材料不充实者、不贴照片或贴旧照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不再填补人选。

五、各系推荐名额如下:

部门

名额

部门

名额

部门

名额

经济系

5

机械工程系

2

管理系

5

人文科学系

2

信息工程系

3

体育艺术系

1

商船系

2

六、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评选,经系初评后,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97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工部陈华云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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