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资助工作培训会
2017-09-27  点击:

925日上午,我院在景祺楼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资助工作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来自9个教学院系的全体辅导员及学工部工作人员。培训会由学工部许弘明主任主持。

据悉,教育部在今年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以下简称“新规定”),并于今年91日起施行。6月-8月期间,我院积极响应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及时完成了学院学生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将所有修订的文件收录2017年新版《学生手册》,并于20179月发放给学院师生们学习,学工部还编写了《关于学生管理规定新变化重点强调》材料,并通过校园网络、QQ群、办公OA平台等宣传媒体,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普及宣传。为进一步做好《新规定》及学院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我院由学工部牵头组织召开了本次培训会进行集中培训、部署。

会上,学工部陈老师结合《新规定》的若干亮点,详细解读了《新规定》及学院配套文件,用简练的语句、简明的图表展示了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前后的变化内容,并对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的重点内容(涉及学生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学工部郭老师则针对各项资助项目展开说明,强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9项资助工作的重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的流程,确保辅导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切实做到程序科学化、合理化。

学工部许弘明主任要求全体辅导员要结合自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和领会《新规定》文件精神。一方面要认清自我,顺应变化,自觉提升自我,切实推进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珍惜当下,快乐工作,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善于在工作中寻求价值与快乐,不断突破创新,展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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