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诚毅学综[2017]18号)的相应条件为准,符合条件者直接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发证表彰,学院不再另行发证。具体条件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各教学系(院)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等额报送。
四、注意事项
1.评选时间:2025年3月12日-4月11日。
2.各教学系(院)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工部何炜俊处,由学院复审、公示;确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集美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明细表》(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2寸正装电子照片(照片以学生姓名命名,各系统一打包);
(2)纸质版材料:《集美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明细表》(附件2)、《集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各教学系(院)公示材料。
3.待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提交后,各教学系(院)须对“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是否取得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结果报学工部。
4.学生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4),确保填写准确、规范;各教学系(院)须对材料严格审核。填写不规范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不予增补。
5.因部分毕业班学生尚在校外实习,请各教学系(院)做好宣传、协调等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对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应多渠道公布,接受全体毕业生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相关表格请至学工网下载,注意切勿变更表格格式。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附件2:集美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明细表
附件3:《集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集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