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缓考学生的
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受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缓考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尚未完成。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有缓考的非毕业班学生给予补充评定。
一、评定对象:2017、2018、2019级本科学生及2019级专升本学生。
二、评定项目:1、专业奖学金;2、学习进步奖。
三、评定依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综[2017]19号)。
四、相关注意事项:
成绩界定: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照本专业获奖学生加权平均分成绩,缓考学生成绩达到哪个等级,则参评这一等级的奖学金,单列评定,所评奖项不占用本专业奖学金评定名额。
五、缓考学生奖学金材料报送:
1、奖学金申报表:由学生填好电子档申报表,辅导员打印,签署辅导员意见,签署系(院)意见,加盖系(院)公章;
2、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缓考学生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3、系(院)公示材料。
请各教学系(院)于9月18日前将本系(院)非毕业班缓考学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学工部陈华云处。纸质档汇总表、公示材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习进步奖申报表》等同时报送学工部。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