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资助资金安全,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和水平,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巡查制度(试行)》(闽教学〔2016〕46号)以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自查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7年度资助工作自查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项目
(一)“亚德客有美助学金”评选
1.大一新生中,“亚德客有美助学金”获得者如何评选产生?说明具体的评选条件、程序等。
2.是否对“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受助学生开展相关教育,告知有关资助终止条件?
3.提供对“亚德客有美助学金”受助者(随机2名)进行教育帮扶的材料复印件。
(二)资助工作公示情况
1.本教学院系涉及资助工作公示的项目和公示渠道有哪些?
2.公示的学生信息是否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地址等)?
3.公示时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公示期限结束后是否撤下?
4.公示过程中是否有存在异议?处理情况如何?
5.请提供2017年度本教学院系官网后台公示的标题截图。
(三)资助工作有关会议研究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资助工作?相关会议是否有记录?
2.请提供本教学院系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2017-2018学年困难生认定工作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对困难生的教育帮扶情况
1.对困难生开展教育帮扶的举措有哪些?
2.提供2017年度与困难生谈心谈话记录(每位辅导员一份)
(五)对学院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院系结合以上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于4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送交学工部郭进文处。
2.材料规格要求:各教学院系提交的材料一律使用A4纸,左侧应预留不少于2.5cm的装订边距。所有材料使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