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11-2012学年自考专修班大一、大三毕业班学生(即专科段、本科段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自学考试专修班大一、大三学生(即专科段、本科段一年级学生)。
二、评定项目:专业奖学金
三、评定条件: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1年6月修订)
四、奖励标准
等级 奖金 (元/人.学期) 奖励比例
一等奖 10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5%
二等奖 5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10%
三等奖 3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10%
五、评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时间: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采用个人主动申报形式,专科段、本科段一年级学生须于9月29日前向辅导员申报,个人未按时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申报学生须填写《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专业奖学金申报表》。
2、辅导员审核《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专业奖学金申报表》,各系评定并公示,确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工部核准。
六、注意事项
1、奖学金申报表请以系为单位于9月17-18日到学工部陈华云处(行政楼1004)签领。
2、请各系于10月15日17:00前将本系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奖学金申报表》报送学工部陈华云处。附件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送(拟获奖学金的银行帐号可参考《自考学生帐号》)。
3、学生在填写表格时,应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4、各系须对学生填写情况进行审核,申报情况须在各系网页及信息公告栏处进行公示并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学工部。
5、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顺序要与汇总表相一致。
附件: 2011-2012学年大一、大三自考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