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各系、各院级学生组织:
根据校学生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2009、2010、2011级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其中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按照校级评选条件进行;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以院级评选条件为准,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荣誉的由学校发文发证表彰,学院不再另行发文发证。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本着“最大面积激励学生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各项集体荣誉或个人荣誉均不得重复评选。即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不再参评“先进班集体”,参评“三好学生”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等。否则取消其中一项评选资格,并不予增补。请各单位在评选时,应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填写材料前,辅导员应进行指导,并严格审核填写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填写;否则,学工部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不予增补。(各类表格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3、各单位须将评选候选名单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各单位须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4、各单位须于10月19日上午下班之前将《登记表》(书面)、《一览表》(书面和电子档)、公示文件(书面和电子档)送学工部。
附件1:各项荣誉评选条件
附件2:各单位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说明及一览表
附件3:各类表格填写说明
附件4:申报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览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2011-2012学年评优附件.rar
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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