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学生(含专升本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不含航海09级、轮机09级学生)。
二、评定项目:1、专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三、评定条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2012年6月修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2012年6月修订)。
四、奖励标准
(一)专业奖学金
等级 奖金 (元/人.学期) 奖励比例
一等奖 12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3%
二等奖 8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7%
三等奖 400元 当学期专业学生总数25%
学习进步奖 400元 进步幅度达到班级在学人数30%以上
(二)单项奖:奖金为300-2000元不等。
五、注意事项
1、评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时,还须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1)体育课成绩规定: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纳入当学期学分加权平均;一年级第二学期(含)之后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均不纳入当学期学分加权平均,但当学期选修《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当学期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要求该学期所学课程(必修课和限定性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达70分(百分制),且名次在本专业(或本班级)的60%以内。
(3)关于体测免测问题:必须按照2012年6月颁布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即经批准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中,只有残疾学生,才有资格参评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申报应遵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2012年6月修订)》执行。
(5)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以获奖加分后的成绩作为专业奖学金的评奖依据,所评奖项不占用所在专业、年级的专业奖学金评定名额,但不得同时申报单项奖学金;加分后未获得专业奖学金的,可申报单项奖学金。竞赛获奖有申报单项奖学金或学科竞赛奖励的,按该竞赛项目加分前成绩参评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申报表中申报奖项有两项的(如:既获得一、二、三等奖,又获得学习进步奖),只须填报一份申报表。各系须对学生填写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学工部(单项奖暂不公示)。
3、各奖学金申报表请以系为单位于3月13日前至学工部陈华云处(行政楼1004)签领。并请于4月2日之前将本系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公示材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单项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学工部陈华云处。附件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送。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顺序要与汇总表相一致。
附件: 12-13-1本科奖学金通知及相关表格.rar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3年3月5日
另:上学期末未及时申报学科竞赛奖励的,可于3月15日前将《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审批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补交学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