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奖励的通知
2012-12-26  点击:

各系:

为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努力争取优秀成绩,彰显我院“合格加特长”的人才培养特色,现拟对我院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经集美大学或诚毅学院批准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奖的学生。

二、竞赛主要类别(详见附件一):

国家级A类:指国家部委主办的全国性重要赛事,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CCTV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

国家级B类:指国家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全国性赛事,包括: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软件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仿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高校学生DV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技能大赛等。

省级A类:指福建省主办的国家级A类竞赛项目的省级分赛区竞赛、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等。

省级B类:指福建省主办的国家级B类竞赛项目的省级分赛区竞赛、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等。

校级:指集美大学主办的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

三、竞赛奖励:

1、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根据竞赛级别(由学院认定)和获奖等级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见表1)。

1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金奖励标准(元)

获奖等级

竞赛级别

一等奖

(或特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A

个人参赛

2000

1600

1200

组队参赛

15000

10000

5000

国家级B

个人参赛

1600

1200

800

组队参赛

10000

5000

3000

省级A

个人参赛

1200

800

600

组队参赛

3000

2000

1500

省级B

个人参赛

600

500

400

组队参赛

2000

1500

1000

校级

个人参赛

/

/

/

组队参赛

1000

800

600

2同一竞赛项目在同一学期内取得两个等级以上的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得重复计算。

3学院奖励奖项是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对设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奖励标准与一等奖奖励标准相同;对只排名次的竞赛,取前6名给予相应的奖励,第1名、23名、46名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等级进行认定。

4参加学科竞赛小组成员非全部是我院学生,我院参赛学生个人奖金则按“相应奖项奖金/该小组总人数”计。

四、请各系组织参赛学生做好申报工作,并将附件二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学工部陈华云处(附件二电子档发送至550237937@qq.com)。

附件1: 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附件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奖励审批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学科竞赛申报通知及奖励审批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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