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航海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12-19  点击:

商船系:

按照校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3届航海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对象:2013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

三、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时间:2012121824日;

2、请于1224之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申报明细表》(点击下载:201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明细表.xls)、《登记表》送学工部,由学院统一审核、公示;确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修满所规定学分,顺利毕业并取得学位。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4次学院专业奖学金,其中专升本专业至少获得过2次学院专业奖学金。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次院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含:“优秀共产党员”、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中专升本专业至少获得1次上述先进个人称号。

3)本科专业(不含术科类专业和专升本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其中英语专业本科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4)在校期间,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同等条件下,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参加院级及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表现突出的优先。

4、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若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给予其它相应处理。

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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