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十佳诚毅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4-10  点击:

各系:

为了进一步营造关注、关心和关爱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引导我院青年学生弘扬嘉庚精神、践行诚毅校训,奋发有为、立志成才,心系社会、服务人民,同时深入发掘、宣传我院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我院大学生树立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112013年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十佳诚毅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个人品质和行为习惯。

2、勤奋好学,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良,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科技创新实践、专业技能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院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3、积极作好大学生涯规划,并坚持不懈付诸实践,成效显著。

4、有其鲜明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勇于担当、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品格感染周围同学;事迹突出感人,影响广泛,在青年学生中能起到榜样表率作用。

5、近两年内曾获两次学院专业奖学金(其中一次必须为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及一次校级(含)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参评人主要事迹应发生在我院学习期间。

三、评选流程

1、报名:(1)“十佳诚毅学子”评选采取各系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422。(2)报名所需材料:①《20112013年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十佳诚毅学子”申报表》;②报名学生主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③参评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其它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2、初审:所在系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从中择优推荐3-6名候选人进行申报。

3、复审: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分数确定“十佳诚毅学子”10名,提名奖若干名。

4、公示: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附件:2011-2013年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十佳诚毅学子”申报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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