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0-08  点击:

各系、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2-2013学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2-2013学年在我院就读满一年且目前在校的10级、11级、12级自考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管理制度汇编》。

三、名额分配

各系“优秀学生”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学生干部总数的20%以内,个别人数较少的专业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荐。院团委按照实际学生干部人数,择优推荐。

四、注意事项

1、本着“最大面积激励学生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个人荣誉均不得进行重复评选,“优秀学生”不得再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否则取消其中一项评选资格,并不予增补。请各单位在评选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填写材料前,各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并严格审核填写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填写;否则,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不予增补。

3、各单位须将评选候选名单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各单位须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4、各单位须于1025前将公示文件(附电子文档)、《一览表》(附电子文档)、《登记表》(书面)送学工部。

附件:自考评优附件.rar

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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