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航海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12-26  点击:

商船系:

按照校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5届航海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对象:2015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的相应条件为准,符合条件的将直接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并由学校发文发证表彰,学院不再另行发文发证。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时间:2014122630日;

2、请于1230之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申报明细表》(请至学工网下载)、《登记表》送学工部,由学院复审、公示;确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附件2:集美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明细表

附件3:《集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点击下载:航海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附件.rar

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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