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亚德客国际集团董事长王世忠先生在我院设立了“亚德客有美助学金”。从2011级新生开始,每学年资助我院25名贫困新生,每位同学受资助时间为四年(大一至大四)。现将本学年该项助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格
1.我院2012级至2015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四年制,不含专升本);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并依据《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集大诚毅学〔2008〕4号文)认定程序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若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资助:
1.当学年考试成绩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不及格者。
2.当学年休学、保留学籍、退学跟班试读期间者。
3.当学年留级者。
4.当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60分(合格)者。
5.当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6.当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处罚者。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500元,按两学期发放。
2.资助名额:10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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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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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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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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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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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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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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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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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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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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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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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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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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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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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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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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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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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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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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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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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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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食品)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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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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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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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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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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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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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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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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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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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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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船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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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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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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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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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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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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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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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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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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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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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软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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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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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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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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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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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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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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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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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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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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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2014级学生的评定必须以上一学年的评定名单为基础,若出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只能在同年级中进行替换。
三、 评定流程及款项发放
1.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2.各院(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意见,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
3.推荐人选需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012、2013、2014级申请学生附上成绩单。
4.请各院(系)于10月26日前将公示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表》(纸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需交纸质及电子档)交至学工部,由学工部审核、公示后,将候选人名单报送亚德客慈善基金会。
5.亚德客慈善基金会审核确认后发放助学金,并通知学工部实施。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汇总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2015-2016学年亚德客助学金评定附件.rar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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