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据统计,我院2020届毕业生中,共约有393人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146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23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约22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了做好此类学生毕业后的履约还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系(院)通知所有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登录各自贷款银行系统,按要求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的学生于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相关操作见附件2、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学生无强制进行毕业确认,但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及时登录农信社网站更新信息(https://zxdk.fjnx.com.cn/)。
2.各教学系(院)要利用毕业答辩、班会、班级群等渠道,做好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告知学生:
(1)其贷款信息已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建立了信用档案。一旦学生未按时还息、还款,违约信息将记录到个人信用档案,影响日后的信用卡办理、房贷、车贷、出行等。
(2)离校后,如学生个人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联系方式、还款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登录贷款银行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3)名单中的毕业生下载打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还款告知书》(附件4),阅读相关内容,填写有关信息后,手写签名拍照(照片命名格式:专业班级-姓名-学号),于6月20日前将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cyqg2017@163.com。
3.有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需自行与贷款银行联系,申请办理延期还款等事宜。否则,系统将自动按毕业处理,并进入还款程序。
4.个别曾办理过生源地贷款但不在此次公布名单中的学生,参照以上通知要求操作。
5.在哈尔滨银行、外省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自行登录相应银行系统,按照各自银行要求按时按期还款。
6.在福建省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可申请“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具体详见《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附件5)。
7.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学工部郭进文老师,联系电话:0592-6183901。
附件1:诚毅学院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另行发放)
附件2: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doc
附件3:2020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须知.pdf
附件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还款告知书.pdf
附件5: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zip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无相关须知材料,附件2-5请至学工网下载)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