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2018-10-08  点击:

各教学院系: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拟组织我院部分辅导员(专兼职辅导员)参加相关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岗前培训对象为2018年新入职的辅导员;

2.在职提高培训对象为工作年限为1年及其以上的辅导员(包括学工部、团委、就业办、各教学院系党总支和系办主任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

每班次网络学习时间为3个月。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具体培训内容详见附件)

1.岗前培训内容按模块划分为“思想政治引领”、“专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培养”、“年度人物经验分享”四个方面设置课程;

2.在职提高培训内容按模块划分为“思想政治引领”、“师德修养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能力提高”四个方面设置课程。

(二)培训形式

1.本次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学习。其中,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在职提高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2.所有参训学员要自主地在网上进行自主学习。参训学员需完成不少于3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课程列表详见附件1、2。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须完成在线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作为本期培训的成果。

3.培训结束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向完成培训各环节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发放学时证明,所学学时可计入辅导员培训档案。

四、其他要求

1.2018级新入职的辅导员参加岗前培训,由学院统一直接报名;

2.在职提高培训对象由各教学院系、各部门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酌情推荐。推荐名单于10月12日前报郭进文处(电话:6183901)。

3.所有参训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课程安排和要求,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学院将对通过考核的辅导员予以报销培训费用(280元/人)。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国教院函字〔2018〕22号.pdf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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